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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無職業榮民健保補助未改變

重點摘要:
一、無職業榮民健保全額補助,換句話說免繳健保費。
二、無職業眷屬之健保費自繳30%,由原三○二元,調整為三三○元,每人每月需增加二十八元。

健保局自八月一日起調整健保平均保險費,無職榮民全額補助並未改變、無職榮民之眷屬每人每月酌增二十八元。

健保局公告自八月一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升(由最低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調高至一七、二八○元,調增9.5%),調整健保投保金額,其中無職業榮民所屬之第六類地區人口之保費由現行每人每月一、○○七元調增至一、○九九元,漲幅9.14%,健保保費雖調漲,輔導會對於無職業榮民仍維持全額補助,榮民就醫補助權益並無影響。無職業眷屬之健保費由原七○五元,調整為七六九元,仍由輔導會補助70%之比例,並未改變,惟自繳30%,由原三○二元,調整為三三○元,每人每月需增加二十八元。

近日榮民袍澤將收到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函請轉帳代繳保險費者(無職業榮民)於指定帳戶備足金額,係指無職業榮民之無職業眷屬,每人每月應自付保險費三三○元之金額,以利扣款作業事宜,輔導會提醒各位榮民袍澤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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