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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榮民就學獎助學金三月三十一日前申請

輔導會輔導榮民就學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受理申請,凡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學校需教育部認可)就讀中之榮民,可於註冊入學後,填妥申請表並黏貼繳費收據正本、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學生證及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限用郵局或臺灣銀行二家帳號)等資料,以掛號郵寄「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二二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三處收」,逾時則不予受理,相關申請注意事項暨申請表(共四聯),請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查詢及下載。輔導會就學獎助網址及查詢路徑:http://www.vac.gov.tw中文→就學服務→就學獎助學金。

輔導會表示,本項就學獎助已納入電子資訊管理,有關獎助學金案收件及辦理情形,各申請人可於申請案掛號投郵一週後,在該會「就學服務」入口網之「郵件掛號函件查詢」中,輸入掛號郵件收據號碼(廿碼)查閱收辦情形;並可依查詢網上指定日期(約投郵後三週後)於「獎助核發進度查詢」中,輸入身分證字號,查閱核辦情形,已核辦者該會將於兩週後撥入申請人之帳號內。

另為加速申請案之處理,申請期間內,除不合發給之案件專函或電話回覆外,餘均請申請人逕自上網了解核辦進度,電話查詢將俟四月十五日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