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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學術類資優班 今年仍禁設

教育部昨天指出,96學年各縣市國中小禁設「非才藝資優班」,避免變相能力編班;中小學若要成立資優班,才藝檢定應占全國前3%,且只有藝術類才准集中編班,學術類資優班採分散式教育。
去年中部4縣市國中資優班聯招,被抨擊為能力編班「借屍還魂」,教育部在輿論壓力下,修改法令,把中小學資優班學生的能力檢定從全國前7%提高到前3%,且只有音樂、美術、舞蹈班才能集中編班,數理、語文等學術資優班,要貫徹特教法規定,不能舉辦考試招生,要入學後才鑑定、安置,採分散教育,在課後、課間加強輔導。
96學年實施資優班新制,建中、北一女等明星高中都已取消數理資優班甄選入學,但高雄縣、台南縣市及宜蘭等部分縣市,仍然希望教育部能夠放寬標準,讓國中小開辦「非才藝資優班」,讓能力不是那麼頂尖、但有興趣的學生,也能透過資優班培養藝能。
教育部昨天邀集25縣市教育局代表、立委及學者專家代表,討論是否開放設立非才藝資優班,社教司司長朱楠賢說,與會者意見分歧;也有縣市反對,希望政策不要再變來變去,先實施新制再說。
朱楠賢說,推動藝術普及化是好事,大家有共識,但非才藝資優班要透過編班或社團成立?經費、師資怎麼來?要用什麼標準,招收多少人?是否應辦理評鑑及退場機制?目前都還沒有具體的規畫,不能貿然開放,教育部要從長計議,96學年不可能先開放部分的縣市開辦。
【2007/08/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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