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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為什麼軍人服役滿20年就可領終身俸?

不管是公務員或者是老師等退休的福利,以現在規定要拿到所謂的終生俸,至少都要25年以上。由於政府的財政日益惡化,前一段時間還要檢討將制度改為85制,也就是服務年資加上年齡需要85以上才符合資格。此消息一出,部隊裡的同僚個個議論紛紛,深怕自己也會影響到,甚至有單位較熟練的士官想要早點退伍的念頭,說要趁年輕時趕快出去闖一闖,免得老來與社會脫節而無謀生能力。由於這些士官都是技術主力,若因為受到錯誤的消息全退光了,除了將自己前途誤入險地外,必定會影響部隊任務的運作,因此,不得不將自己當兵以來,對法規鑽研的心得,找他們好好開導。
首先要告訴他們是:我們是法制國家,軍人服役滿20年就可領終身俸,是經過立法院立法通過的,而不是那個人說說算算!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修正)的第 23 條第2款,明定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這個就是法源依據,這個依據與公務員、老師、警察等的法源依據是不同的。要改!當然可以,但是要經行政院將議案提到立法院三讀通過才算數,以立法院目前的生態要通過,不是那麼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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