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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關心老師的退休制度--退休老師 60歲才能領月退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草案,老師任職廿五年、滿五十歲即可申請退休獲准;但若選擇月退俸,必須滿六十歲才能支領,其間的十年沒有任何退休金。新制對十五萬七千多名未滿四十五歲的老師影響最大。
新制增加了月退「起支年齡」的限制,可領月退俸的年齡將延後。也就是說,選擇領取月退俸者,可領月退的年限縮短。例如原來五十歲退休的老師,平均可領到八十歲,依現制可連領三十年;但未來只能支領二十年,政府可因此減輕財政負擔。
不選擇月退俸的教師,仍可一次領取退休金。根據過去的經驗值,領一次退休金平均可拿到四、五百萬元,選擇領月退俸的話,五十歲退休者若領到八十歲,卅年間最多可領到二千五百多萬元,未來延到六十歲才可支領,領取總額將少八百多萬元。
教育部指出,這項草案將送行政院審議、立法院三讀後實施。政府擔心對全部廿三萬名教師衝擊太大,將訂定十年緩衝期。實施第一年可立即滿額領取的年資加年齡指標為七十五(例如任職廿五年、年滿五十歲,兩數相加七十五),實施次年為七十六,十年後才實施八五制。
【2007/08/16 聯合報】

退輔提撥 教師月多繳千元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師退休新制將提高每月提撥退撫基金比率,如最高等級的大學教授,每月增加一千零八十一元;國中小老師每月提撥金額從三千八百三十六元,提高到四千七百九十五元,每月增加九百五十九元。
教育部官員指出,教職員未來月退俸領取分為三種。
一是「滿額年金」,也就是延後到六十歲再退,退休時才能領月退俸,且可滿額領取;如年資在卅年以上,起支年齡降到五十五歲,也就是年資加年齡要達八十五,即八五制。考慮到國中小學老師開始教書的年齡比較早,只要年資滿三十年,起支年齡為五十三歲,即八三制。
第二種是「展期年金」,就是五十歲退休,但五十至六十歲時不領月退,直到六十歲才滿額領取。
第三種是「減額年金」,申請提前從五十五歲領年金,但月領金額必須打八折。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分析,未來老師在評估何時退休時,必須考量轉業及健康因素,看選取一次退,領四、五百萬,或選擇等十年再領月退俸。
她舉例,如實施第一年,老師的年資加年齡為七十四,可等到實施次年,年資多一年、年齡也長一歲時,指標成為七十六,恰好可符合實施第二年的標準,就可在退休時滿額領取月退俸。
如果老師在實施的第一年,年資加年齡在六十五以下,加上年資又「追」不上指標,還是等到六十歲才退比較合算。
【2007/08/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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