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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父親是榮民剛過世,該如何處理!

網友刺客ㄚ昌提問到:請問一下,我爸是榮民剛過世,找不到支付證,關於支付證該如何申請補發?

首先要說明清楚的,您所謂「支付證」正式的全名叫「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俸金支領憑證」,因為如果您去辦後續作業,瞭解全名與承辦人溝通會較順利些。

您父親剛過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95 年 09 月 26 日 修正)第第 29 條第一項之規定: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人員,在支領期間死亡,其遺族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領一次撫慰金或原退休俸、贍養金之半數者,應檢具死亡證明書、『俸金支領憑證』,向該管後備軍人管理機關申請,層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核定後,通知支給機關發給。

而您父親「支領憑證」不見了,建議要先檢具『死亡證明書』、『遺失切結書』及『戶籍謄本』各一份,送到各縣市「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服務中心』辦理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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