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厝邊的一個朋友,在一月份突然收到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的支付命令,非常惶恐找到具備有協助調解特異功能的我,看能否協助替他解決難題。
大部份的人接到這個通知都會驚慌不知所措,覺得法律這種東西高深莫測,非得花大錢要找律師不可。不過,只要把這份支付命令看完,就如同政府機關的公文般,有關如何主張法律該有的權益,裡面其實已經說的很明白了。
主張權益的重點是:如果您認為對方的支付命令的聲請,所主張您要給債款是有問題的,只要在接到後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在異議的範圍內失效,法院就會通知雙方去調解。
以下為支付命令的附件
這個朋友之所以會收到這個支付命令,其起因是在去年任職某公司的保全員,去年在嘉義遠東百貨代客停車後,過了30分鐘後車了掉下來,所任職的公司賠了遠百4萬元,回過頭來要向他追償這筆費用,而這個朋友認為根本責任不在他,為什麼要賠這筆錢??
但是如何把這個無理的「支付命令」讓它失效呢?該如何提筆主張自己的權益呢??
或許大家會認為撰寫這樣的異議書會很複雜、困難.....
------------以下是本次的參考民事異議狀--------------------
民事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狀
案號:
案由: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元
聲 請 人 王○○ 男 ○○年○○月○○日生
身分證字號:A○○○○○○○○○
住址:○○縣○○市○○○○○
電話:(049)○○○○○○○
相 對 人 孫○○ 男 ○○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A○○○○○○○○○
住址:○○縣○○市○○○○○
電話:(049)○○○○○○○
為對於支付命令聲明異議
事實及理由
異議人於○○年○○月○○日接奉 鈞院○○年度促字第○○號支付命令,命異議人於二十日內清償債款,查是項債務尚有糾葛,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十六條之規定,對於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此致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
具狀人 ○○○ (蓋章)
撰狀人 ○○○ (蓋章)
--------------------然後法院就會通知您去調解-------------
做聲明異議的重點的,要爭取雙方面在法院的調解庭上對自己有利的部份,提出答辯機會議法官來裁決。
<<有關本案後續下回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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