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顯示具有 保險--產物險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保險--產物險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8年5月20日 星期二

打破台灣保險公司不倒神話--國華資產恐遭賤賣

一、歷史源由:國華產險在民國94年11月18日遭金管會依保險法勒令停業並派員清理,理由是該公司業務、財務惡化,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有不能支付債務而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這也是國內首家保險公司遭清理的案例。

二、主管機關處理過程:1.金管會勒令停業。2.派員處理。3.負責人原董事長王錦標強制變更為保發中心。4.開始標售剩餘資產。

三、前董事長的心聲:

1.保發中心原訂2月標售國華產不動產,選在農曆年前公告、農曆年後標售,根本很少人會注意到標售案,對標售價格不利。他說,這次標售日期選在5月21日,「為什麼急著在新舊政府交接,沒人注意時,趕快處理這些不動產。」

2.他又說,保發中心對國華產的不動產底價都訂得很低,明顯低估,像中壢辦公室當初是以1,000多萬元在法院法拍時買進,保發中心標售時卻將底價訂在300萬元左右。梁正德則表示,保發已找多家鑑價公司估價,才決定底價。

四、評論:選擇一家財務健全、穩健經營的保險公司,還是很重要地....

---------------------以下是今天新聞的原文內容--------

王錦標:國華資產恐遭賤賣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2008.05.20 03:16 am
國華產險因財務惡化被金管會勒令停業,擔任清理人的保發中心陸續標售該公司動產及不動產。國華產前董事長王錦標質疑,保發中心賤賣國華產險資產,兩次不動產標售時點都相當可疑,應在行政法院判決其對金管會訴願成敗前,暫緩標售。

保發中心執行副總梁正德則澄清,選擇標售時點並無特殊考量,一切都是依程序辦理。國華產險在民國94年11月18日遭金管會依保險法勒令停業並派員清理,理由是該公司業務、財務惡化,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有不能支付債務而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這也是國內首家保險公司遭清理的案例。

國華產險對此處分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公司代表人為原董事長王錦標。行政院認為,國華產險公司已因金管會的處分,變更負責人為保發中心,王錦標不能再以國華產險代表人名義提起訴願,所以不受理他的訴願。王錦標對行政院的決定不服,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其有權代表國華產險提出行政訴願,王錦標去年因而再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庭提起行政院訴訟,請求撤銷停業清理處分,此案仍待審理。

保發中心在金管會指定下擔任國華產險清理人,已陸續標售國華產險辦公室設備、畫作,原訂今年2月標售國華產全省通訊處辦公室及陽明山土地,因故延後至明(21)日重新標售。

王錦標表示,保發中心原訂2月標售國華產不動產,選在農曆年前公告、農曆年後標售,根本很少人會注意到標售案,對標售價格不利。他說,這次標售日期選在5月21日,「為什麼急著在新舊政府交接,沒人注意時,趕快處理這些不動產。」

他說,保發中心對國華產的不動產底價都訂得很低,明顯低估,像中壢辦公室當初是以1,000多萬元在法院法拍時買進,保發中心標售時卻將底價訂在300萬元左右。梁正德則表示,保發已找多家鑑價公司估價,才決定底價。

【2008/05/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2008年4月4日 星期五

『強制險』理賠給付認定會更趨嚴謹

依據聯合報【2008.04.02 05:22 am】發佈的新聞,個人觀點評論重點如下:

一、 起因:『金管會』(保險公司的上司)(1)日公布去年強制汽車責任險稽核結果,共查獲第一、泰安、新光、華山及旺旺友聯等五家產險公司違規。

二、 違規內容:包括給付標準不符規定、從寬認定殘廢等級等,診斷書上不需要看護,仍給付看護費用;還有不是很遠距離的門診,也支付交通費;以及認定殘廢等級時,過於從寬認定等。

三、 法律規定可以給付的內容【新聞没有提到的事】:1.急救費用。2.醫療費用。3.護送費用。4.看護費用。【說明:門診往返交通費、看護費用1000×30天上限(醫生認定需要者)、病房費(上限)1200元/每天、膳食費130元/天(住院補助)】

四、如果没有人管的話:基金、保費入不敷出,日後強制險的費率將會調高。

附註:理賠範圍1.死亡:150萬。2.傷害醫療:20萬(以健保給付為準)。3.殘廢:最高150萬。

每一事故理賠總金額無上限

---------------以下為新聞原文---------------

違反強制汽車險 五公司挨罰

金管會昨(1)日公布去年強制汽車責任險稽核結果,共查獲第一、泰安、新光、華山及旺旺友聯等五家產險公司違規,包括給付標準不符規定、從寬認定殘廢等級等,每筆違規可能被罰6萬元到12萬元。

為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加強市場自律,保障民眾權益,金管會去年請產險公會和保發中心等周邊單位,首度對這項保險全面稽核。

稽核範圍包括產險業者辦理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業務面、財務面與管理面。根據稽核小組實地對三家產險公司專案稽核、17家通案稽核的結果,專案稽核部分有兩家違規,通案稽核則有四家違規。

據了解,違規者包括第一、泰安、華山、新光及旺旺友聯等五家產險公司,其中旺旺友聯在專案稽核和通案稽核部分,都被查獲違規。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平均每筆違規案件罰6萬元,情節重大者則加重罰12萬元。主要違規內容多是給付標準未符合規定,如診斷書上不需要看護,仍給付看護費用;還有不是很遠距離的門診,也支付交通費;以及認定殘廢等級時,過於從寬認定等。

對於這五家公司違規部分,金管會已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開出罰單,並函請產險公會轉知各會員公司加強管理,重申嚴格執法的立場。

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險制度從87年1月1日實施,至今已逾十年,到去年底,承保車輛數已達1,662萬輛,自87年至96年累積賠付人次已超過140萬人次,累積理賠金額超過1,182億元,對於提供車禍受害人及其家屬基本且迅速的保障。

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宗哥看產險業 下半年開賣健康險優缺分析

本日看了<<2008.03.26 04:02 am>>聯合報理財,報導產險業 即將下半年開賣健康險,對消費者而言似乎多了一項選擇,不過在選擇前要先認清其中的優缺,不要買到時很高興,後續發生事故要理賠時卻.....,所以就針對其中的優缺分析:

一、第一批報准的公司:國泰世紀、富邦及泰安產險。

二、保險產品:以住院醫療險為主,並將結合車險、火險等個人財產保險作行銷。

三、對消費優點:1.保費較低。2.理賠條件簡單、清楚明瞭。

四、消費者要考慮:因為產品都是1年期以下的短期險,而且不能保證續保,保戶必須在保單到期後,視身體狀況由產險公司決定是否繼續承保,所以,對於没有購買其他壽險險公司的健康險的人,將喪失後續提供適足醫療保障的機會。<<也就是生拒保的病後,除了產險拒保,其他壽險也一樣會拒保。

-----------------------以下是報導的原文-----------------------

產險業 下半年開賣健康險

產險公司賣健康險保單最快7月問世,第一批己有三家產險公司申請,產險業的健康險商品多以住院醫療險為主,並將結合車險、火險等個人財產保險作行銷,讓保戶一次購足,由於初期不能保證續保,保費可望將比壽險公司銷售的健康險更低。

金管會已發布實施「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並開始受理產險業者提出申請。依金管理審核流程,將分批受理資格審查,拿到經營健康險業務資格的產險公司,接著再將預計推出的商品送金管會。

產險業者預估,以目前時程來看,最快要到下半年,產險公司賣的健康險保單才會問世。

在商品方面,產險業者表示,依主管機關規定,目前都是1年期以下的短期險,而且不能保證續保,保戶必須在保單到期後,視身體狀況由產險公司決定是否繼續承保,因此保費也相對便宜。

除了不能保證續保,主管機關也規定,產險業者賣的健康險保單,須以主約方式,或附加在傷害險或健康險的附約方式銷售。換言之,不能附加在產險公司銷售的車險、火險及責任險等保單銷售。

產險業者表示,有不少產險公司也規劃,結合車險、火險及責任險等個人財產保險包裝銷售,讓保戶一次購足,從行銷包裝上來跟壽險公司區隔,以增加競爭力。

據了解,目前第一批提出申請的已有三家產險公司,包括國泰世紀、富邦及泰安產險。第二批則可能有兩家,預計本周可以送件申請。

產險業者表示,由於不能保證續保,為避免保戶投保後,因身體狀況明顯不佳而無法續保時,可能衍生紛爭,未來產險公司在銷售保單時,將特別提醒保戶注意,並簽字聲明確認。

產險業者表示,保證續保對年輕的保戶差異不大,但如果投保的保戶年齡已大,保單到期後要再續保時,有可能因身體狀況不佳,產險公司便不予承保。

產險業者私下抱怨,壽險公司銷售的健康險多是保證續保,產險業賣的健康險卻不能保證續保,要如何跟壽險公司競爭。因此,產險公會方面也將向主管機關爭取,最快在明年底、後年初,可以讓產險公司銷售保證續保的健康險保單。